赣建饶信招字[2018]第024号

一、招标条件

幸福养老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经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信发改字[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信州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企业,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27602.62m2,总建筑面积约7072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面积约60726m2,地下室约10000m2(具体以规划部门意见)。

2、建设地点:地块位于上饶市带湖片区庆丰北路西侧、24米规划路南侧。

3、本工程总投资16494 *** 万元)。

三、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所有设计;方案设计(投标人一旦中标,需提供两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包括项目的建筑、结构、安装、强弱电、燃气、暖通、人防、精装修(福利院8400m2)、室外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室外综合管网、智能化等所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本次招标所有图纸范围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精装修(福利院8400m2)、消防、通风、土石方、动力照明及防雷、火灾自动报警、市政工程、弱电(办公)、工艺部分等所有项目。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四、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五、计划工期:设计 *** ,施工585 个日历天;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9000m2,建筑面积19400m2。具体为福利院建筑面积8400m2(含精装修),占地面积2100m2;探亲宾馆建筑面积8800m2,占地面积633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200m2;要求 *** 前交付使用。其余部分为二期工程按计划施工日期完成。

六、设计费:480万元(包干价,设计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费用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的其费用不予调整),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设计补偿。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2)设计企业须具备建筑行业(房屋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是施工单位。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为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

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房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6、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人开标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受托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拟派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业绩要求:

(1)投标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含当月)60个月内企业完成过16494 *** 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达到80%即可),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备必)、施工合同、经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图中的任意二种(含二种以上)证明材料;

(2)近60个月企业设计过类似70726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材料(达到80%即可),本业绩须提供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注: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

(3)所有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公告发布前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的企业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施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并查询页与资审的原件一并提交,文字证明材料无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开标前须出具3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或缴纳3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户名: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203103110000001083;开户行:江西省上饶市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在开标之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其他要求:

1、按饶信建字【2014】17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2、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本工程执行饶府发【2014】26号、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

4、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5、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6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赣建招【2017】1号文中第十九条“(八)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单位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也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7、注册建造师、八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手册(均为原件)。

8、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 ,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9、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中标后 *** 内到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开标前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注: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综合评分法纸质评标;

2、报名时间: *** 至 *** (8:30----16:30),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企业(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资质执行2015新资质有关文件);设计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满足本公告招标条件中业绩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联合体报名必须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标时应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材料,可提供网址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并递交完整的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后、获取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潜在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提出。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上饶市信州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林工 电话 ***

招投标行政主管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