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靖石乡千亩蔬菜基地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靖石乡千亩蔬菜基地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于都县发改委于发改字【2018】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693.21万元,投资包含勘测费、设计费、工程施工等费用。
2.2建设规模:蔬菜基地位于靖石乡靖石村、靖樟村,建设面积约1300亩。
2.3招标范围:地形地貌勘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4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有斗渠,支渠,明沟,水闸,渡槽,农桥,涵洞,机耕道建设,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江西省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为准。具体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以及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报批稿要求在初步设计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设批复后5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
(2)施工周期:自下发开工令起90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设计资质: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 ***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 *** 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不含省外 ***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及证书原件;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3.6、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 ***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及证书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施工方须具有“五大员”有效上岗位证书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五大员”有效上岗位证书证件原件;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为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0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由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含勘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都县农业和粮食局(单位章)
地 址:于都县利井巷2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于都县红军大道华冠商务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于都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