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 2018 年第三批重点贫困村道路工程招标已由红发改发发【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村

2.2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及标段内容: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村南区道路硬化工程,全长5.418km,按照四级水泥混凝土公路标准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村中区道路硬化工程,共计3.403km, 按照四级水泥混凝土公路标准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村北区道路硬化工程,共计5.318km, 按照四级水泥混凝土公路标准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建造师为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 *** 以上资格,在近三年内从事过相同规模、性质的工程并合格交验的,投入的人员设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资信情况良好的单位或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xzfcg.gov.cn)网上报名,于 *** 至 *** ,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按系统提示购买(http://www.nxzf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图纸、纸质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需具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资格,被委托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人员且该投标单位为其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进宁企业还需具有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据的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4.3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邮 编:751100

联系人:摆志斌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话 *** ***

马娟 签于  ***  1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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