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东镇桥头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以诏交程[2018]13号文、诏发改[2016]133号文、诏发改[2018]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制度邀请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桥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桥东镇桥头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4.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桥东镇桥头村海防执勤道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2.4.工期要求: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工程预算审核价:¥1796480.55 *** 万元);发包价:¥1624832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企业,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公路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 报名地点: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路202号二楼移动公司旁)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简易招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在本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9:30时前(含);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 *** 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9:30时,提交地点为: 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 *** 9:30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 邮编:3635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路202号二楼 邮编: 363500

联系人:小吴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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