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行政中心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JS-2018-04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411万元
彭阳县行政中心绿化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行政中心绿化提升项目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彭发改发1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阳县行政中心绿化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彭阳县
2.3建设规模:改造区城面积约5.8万㎡。其中:铺种草坪面积,摇臂喷头866个,阀门井16个。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3.3本次资格预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4根据固检会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资格预审(投标)。
3.5根据宁高法47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的被执行人不能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投标)。
3.6在彭阳县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分前七名(含第七名)的申请人作为入围单位方可参与后续投标活动。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于 *** 至 ***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办理供应商会员注册(,网址 ),正式会员才有权限查看详细招标公告及下载附件、报名表等。

联 系 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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