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第二填埋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第二填埋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76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第二填埋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第二填埋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骆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梁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14亩,总库容119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厂及渗滤液调节池等配套工程。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分两期进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二填埋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含垃圾坝)、防渗系统工程、渗沥液收集系统及抽排、地下水收集系统、地表水收集系统、初雨调蓄系统、填埋气收集系统、调节池工程、道路工程、洗车平台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场区给排水系统、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变配电间值班室土建、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仪控系统工程、沼气发电系统地面硬化工程等;不含10kv并网、外电接入及沼气发电系统(工艺设备)。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本项目工程实施要求详见附件二。

3、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范围的库容约864万立方米,项目总库容1190万立方米;项目设计规模日均处理垃圾4438吨。

4、招标控制价:341149153.72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4月14日至2018年5月14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5月14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5月14日10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8年5月14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 ***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三)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2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若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未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的,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日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十、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日

 

 


附件二:本项目工程实施管理要求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14亩,总库容1190万立方米,项目设计规模日均处理垃圾4438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厂及渗滤液调节池等配套工程。兴丰应急填埋场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本次实施范围为第二填埋区工程,库容约864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防渗系统工程、渗沥液收集系统及抽排、地下水收集系统、地表水收集系统、初雨调蓄系统、填埋气收集系统、调节池工程、道路工程、洗车平台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填埋气发电系统、场区给排水系统、绿化工程、围墙工程等;不含10kv并网、外电接入及沼气发电系统(工艺设备)。另本次招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有一条现状河涌从北向南穿过,需进行改道(河涌改道工程另行招标),在完成河涌改道工程前,投标人需对现状河涌进行保护,确保在施工过程不影响现状河涌的正常排放;同时投标人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项目工期要求完善施工组织方案,优化施工顺序,确保按关键节点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本工程实施管理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应急抢险工程及市重点项目,其中防渗系统工程专业性强,技术条件要求较高,如投标人无质量合格的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类似施工业绩,需在中标后依法分包给具有质量验收合格的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类似施工业绩的单位实施,并按照招标人关于合同依法分包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转包及违法分包。

(2)本项目对防渗材料(HDPE膜)设置相应的成本参考价。在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选择已在其他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中使用过的、质量优良的品牌,并按照不低于成本参考价对应的防渗材料质量档次进行看样定板,经监理单位、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中标单位严格按工序要求施工,做好相关自检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3)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标准、以及《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17〕145号)等相关要求执行,确保达到项目业主使用需求并通过环保验收,否则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环保验收标准和满足项目业主使用需求,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表》的要求,进场后,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的相关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经验、社保证明文件等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则招标人视为其违法分包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完善更换手续,并保证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同时提供更换人员的社保证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驻场办公时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现场管理费支付的依据。

其他项目管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附件三:《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函.pdf

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pdf

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pdf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批准文件.pdf

资金证明.pdf

自主招标核准书或委托招标代理合同.pdf

图纸证明.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pdf

兴丰应急填埋场二期工程施工图 - pdf(审查后).rar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勘察报告PDF *** .rar

兴丰招文备案表.pdf

工程量清单.rar

【文档结构图版】《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暂定2015年8月版).doc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技术需求书.rar

施工合同条款.doc

关于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概算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控制价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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