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1号车间采暖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20184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已由辽源市龙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龙发改发【20174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龙泰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号车间采暖外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Φ159聚氨酯保温管1638米,Φ40聚氨酯保温管110米。
2.2 项目编号:LYHJZB2018-041208-JS
2.3建设地点: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寿山镇大寿村境内)。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开工日期20185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630日,总工期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
3.6.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412 日至20184 1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须提供企业入吉证明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5 7 14 00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各标段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龙泰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505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许江峰
电  话:0437-5117285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编:136200                   
联系人:段                     
  话 ***                 
  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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