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林业局(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林业局本级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工程补植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  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林业局(本级),招标编号:7118000163,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开标地点:万立国际酒店17楼二号会议室(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林业局(本级)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工程补植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工程补植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0163

  采购文件编号:NMDQ-GKZB-003/NMDQ-GKZB-0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其他农林牧副渔业工程施工1附(明细表)2660000
2其他服务1附(明细表)4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驻项目总监: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 至 *** ,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1层1108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第一包: 4.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工程师证书原件(法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4.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6、供应商须提供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第二包: 4.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法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4.3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4提供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5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6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7 供应商须提供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检查,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叁份(A4纸),并且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且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合法有效,任何相关证明文件不予接受。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1层1108室

  开标时间: ***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万立国际酒店17楼二号会议室(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1层1108室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账号:0213601220000000048402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林业局(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林业局(本级)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贺福龙

  联系电话 ***


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