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321283171030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人民法院,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国庆东路161号现院址东南角
(2)规模:工程造价约2247万元。结构层次:框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7876.5m2
(3)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5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建、水电、外装、电梯等工程。
2.3付款方式
按进度付款,基础结束至±0支付合同价的20%,每层结束支付合同价的8%,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8%,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审计结束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 *** ](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建造师临时 *** ](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11日 0:00时起,至2018年4月17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办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