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美镇高塘村城外公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威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云霄县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翔成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美镇高塘村城外公园建设工程已经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莆美镇高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云霄县莆美镇高塘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公司来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莆美镇高塘村城外公园建设工程,预算总价为¥236090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美镇高塘村城外公园建设工程(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价为¥236090元,预算总价可竟争项目下浮12%,发包价为:¥207759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且无信用不良记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收到邀请函的投标单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1205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 *** 下午15时00分前;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提交至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效证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 *** 元)

转入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云霄县莆美镇高塘村民委员会
账 号:9080 4120 1001 0000 0022 88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莆美信用社

6.1.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人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下午15时00分在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

8、公布媒介的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云霄县莆美镇高塘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莆美镇高塘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1205室         邮编:363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小钟、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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