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平乐县城防洪堤建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加固工程(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桂林市平乐县城防洪堤建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加固工程(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漓江、荔浦河、恭城河三江口汇合段。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为了美化环境,做好三江汇合口水上文章,推动平乐县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三江河口目前堆积的淤泥进行清理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名称:桂林市平乐县城防洪堤建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防洪堤加固工程(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XKZB2018GL-G009

建设地点:平乐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清淤点共分为8大块,清淤总工程量约212724m³;临时施工道路1公里;其他临时工程1% 

工程总投资暂按人民币1052.02万元计。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本项目项目总投资暂按人民币1052.02万元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整个过程的施工准备(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工期要求为: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 20185   / ,竣工日期预计为 20187   / ,总工期为6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节点工期:合同签订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及相应施工图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 *** 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①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 *** 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 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单位))在近5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河道整治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的勘察(测)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另一成员(施工单位))在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河道整治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要求在开标会上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与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持有 *** 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20181~3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5.网上报名要

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4  10900分至20184 16 1730分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发售时间:20184 10 900分至20184 16 1730分止。

6.2售价:250元。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7.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8  4   27  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57 10 00 分至 10 30 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10、其他事项

10.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本处特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10.2 招标人约定:

20171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不良行为记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5 7 10 30 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公开开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桂林平乐昭州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平乐县

联系人:周宇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奥林匹克花园78栋四单元1501
   
人:梁元忠       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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