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校舍基建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科技幼儿园东部教学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校舍基建管理站,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科技幼儿园东部教学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幼儿园东部教学楼修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08-09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AJYJCGZB2018-003)

3、预算编号:05-18-60058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层活动室外扩、二三层活动室阳台封窗并重新装修,卫生间扩大并重新布局装修等

5、交付地址:按采购方要求

6、交付日期: ***

7、采购预算金额:1317500.00元(国库资金:1317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报名人:被委托人的本单位人员查询证明原件(3)报名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该项目经理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供应商详细页面且加盖公章)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 14:00:00至 ***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逾期领取招标文件或所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件并加盖公章。(通过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现场验证地址:徐汇区银都路298号315室现场验证时间: *** 14:00:00至 *** 14:00:00(工作时间)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现场验证同时缴付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8楼B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 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包括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校舍基建管理站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静安区汉中路8号地址: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
    邮编:200070邮编:200231
    联系人:王炜联系人:蒋志峰
    电话:63540608电话 ***
    传真:63540608传真:515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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