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广场新华书店文化综合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洪西湖招字【2018】第1

    八一广场新华书店文化综合体改造工程经南昌市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工程设计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八一广场新华书店文化综合体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南昌市八一广场原新华书店旧址

3、总建筑面积约22945.79平方米。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50万元;

5、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八一广场新华书店文化综合体地上一层至五层的装修工程,装修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22945.79㎡,项目经营涵盖图书,文化文创产品、文化分享、体验互动、培训讲座、时尚休闲、简餐饮品等。

二、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含:由方案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

3、拟派建筑设计主持人须具有 *** 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

4、外埠来赣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最终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工程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是指:文娱、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等的三项及以上功能)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经备案的业绩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其它

1、投标人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发布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

2、本工程采用非电子化开评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人: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人:杨嘉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系人:严建华              话: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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