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花山镇文岔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暨“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开发建设工程(唐家小组道路) |
| 景东彝族自治县花山镇人民政府 |
| 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
| ZBGG53082318040801 |
| 景东县花山镇文岔村 |
| 施工 |
| 新建 |
| 1、道路系统:道路扩挖路基宽26米,长583米,硬化路面宽26米。
2、给排水:蓄水池100立方米,村内主要给水管线5千米,主管和支管1千米,主要道路两侧规划排水管1300米,沿道路修建污水管道1200米,污水处理池1座100立方米。
3、环卫设施:新建公共厕所2座,新建4个垃圾收集池。
4、绿化景观:道路两侧栽种行道树,栽种间距6米。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更换,投标文件提供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施工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
| 否 |
| *** 9:00 |
| *** 17:00 |
| 景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周工 |
| *** |
|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公司及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经理递交文件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部门公证,未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视为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 1、本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细目描述;3、计划工期: *** (含施工准备期及雨季、节假日);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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