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丰林工业新区原水补充站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德安县丰林工业新区原水补充站新建项目已招标手续齐全,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资金,招标人为德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安县丰林工业园。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2.4招标金额:约186万元。

2.5计划工期: 92日历天,开工日期:201851 日;竣工日期:

201881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2.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 *** (含临时)及以上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 *** 建造师投标);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845 日至2017425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九江市本级)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4 26日上午930分,地点:德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6.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出席开标会并现场签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 *** 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 *** 建造师参与投标, 临时 *** 建造师则需提供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有效期内)。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2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 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中标单位不得将以中标的项目进行转让或变卖,否则招标人有权废止于中标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德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安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德安县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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