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伊东新区水源东街(育英路-陆浑大道)建设采购项目、嵩县沙沟路东段和跨湖大桥与白云大道交叉口修建民宿休闲游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伊东新区水源东街(育英路-陆浑大道)建设采购项目、嵩县沙沟路东段和跨湖大桥与白云大道交叉口修建民宿休闲游园项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嵩县伊东新区水源东街(育英路-陆浑大道)建设采购项目、嵩县沙沟路东段和跨湖大桥与白云大道交叉口修建民宿休闲游园项目

2.2 招标编号:【G2018】098ZJ

2.3 项目概况:一标段嵩县伊东新区水源东街(育英路-陆浑大道)建设工程,位于伊东新区中部,是贯穿东西向的主干道,西起育英路,东至陆浑大道,道路设计长346.01米,宽49米的水泥砼路面;二标段嵩县沙沟路东段和跨湖大桥与白云大道交叉口修建民宿休闲游园,建设内容主要有:廊道、亭子、景观墙等。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    期:一标段 *** ;二标段 ***

2.7 项目概算:一标段800万,二标段150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个标段;一标段:嵩县伊东新区水源东街(育英路-陆浑大道)建设。二标段:嵩县沙沟路东段和跨湖大桥与白云大道交叉口修建民宿休闲游园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每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报名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20170201日至2018131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

3.4提供企业20170201日至2018131连续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原件

3.5 须提供企业20170201日至2018131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须提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20170201日至2018131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10 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11 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在 *** (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700万以上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在 *** (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100万以上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4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注: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所有证件以成立后实际年限计算。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 30  日至20184  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或证件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明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社保),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企业业绩,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财务审计报告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800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5  18 14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址:嵩县县城

联系人:李先生、席先生

话:66557887、66333869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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