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幸福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幸福院修缮工程,建设单位为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幸福院修缮工程预算审核价253058 ***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 工期要求: *** 。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 及以上(含 *** )资质等级,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进行信息登记。
3.6.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请持投标邀请书原件,请于 *** 至 *** 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县闽粤综合市场4幢10号店面】购取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200元。逾期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 ***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上午10:00时;
7.2开标地点: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诏安地址:诏安县闽粤综合市场4幢10号店面
联系人:小伍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