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合成华侨农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合成华侨农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为499.49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与其他工程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6085.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42.22万元。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地形测量、项目勘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建设地点:鹤山市双合镇。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合成华侨农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类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 *** (或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 *** (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 (或以上)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丁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土相关专业(国土、测绘、土壤)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在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3本次招标201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双桥村、合成华侨农场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以备审查。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⑤ 拟委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在“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或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合格证)及复印件; ⑥ 拟委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的网页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省外企业提供)网上公开信息件; ⑧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被授权人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缴费清单、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原件及复印件。 ⑨ 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需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⑩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表格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网站下载,叁份)。 提供以上②~⑨原件、⑩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及①~⑩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双合镇府前路33号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