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DN600给水管道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腾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平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荣信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出厂DN600给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出厂DN600给水管道工程,预算审核价为51614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预算审核价516149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预算审核价516149元,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范围;(1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工程发包价为: 47485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7.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

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2016]5号文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

闽建建[2017]16号文、闽建办建[2017]2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时30分至 *** 17时30分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005室)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5: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仟 ***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 *** 15时00分;

7.2截止时间: *** 15时30分;;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005室)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

地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7幢2梯2005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qzcxzz@163.com    

电话: *** ,2879392, ,传真:   ***  

联系人:    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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