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SCWY-2018-011H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LSX-180307-1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石家庄灵寿县

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

2、招标项目编号:SCWY-2018-011H

3、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由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以石国土资函[2018]9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

2、建设地点: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

3、项目规模:整治土地面积为20.422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6.7385公顷。

4、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6个月

6、资金来源:耕地开垦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备与本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4)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专业为房屋建筑 *** 或市政公用工程 *** 或水利水电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证明书)。

(8)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每套800 ***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 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

2、开标时间及地点: *** 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3

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147

招标代理: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 *** 8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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