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8]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搬迁安置房项目二期小塘花苑安置小区项目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区发改投[2015]13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东兰组团天山北侧、东井路东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72.44万元(含总承包服务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电梯位置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停靠层站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1-1

1#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8/19

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工程施工进度分批下订单(供货通知单),每批订单下达后30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30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最后一批货物到现场45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分期定货分期付款。

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搬迁安置房项目二期小塘花苑安置小区项目工程工地现场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8/18

1-2

2#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8/19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8/18

1-3

3#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8/19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8/18

1-4

4#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19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19

1-5

5#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19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19

1-6

6#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19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19

1-7

7#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20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20

1-8

8#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8/19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8/19

1-9

9#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20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20

1-10

10#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20

1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20

1-11

11#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800kg

19/20

2

速度:1.75m/s

额定载荷:1000kg

19/20

1-12

幼儿园

1

速度:0.4m/s

额定载荷:200kg

3/3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和《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16)、电梯工程相关设备及施工技术、质量验收规范等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3 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5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须具备乘客电梯及消防电梯B级资质。所投产品安装维保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若安装维保单位非投标人自身实施,则须提供具有效法律效力的委托安装维保协议书,上述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3.6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需提供所有都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件(或截图)。

3.9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3.10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关工作的主办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3280800分至20184218

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已办理 CA证书,采用 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 CA证书      标人采用注册的账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503300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电子评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4 20 0900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或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4.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下载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下同)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四层,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 刘先生   

   

代建单位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19号;

邮编: 352100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201 邮编352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409171151656  

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信德宁招字[2018]002号”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

  : ***

 

    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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