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综合楼二次装修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平发改审字[2018]54号
批复单位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类型施工
公告内容

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综合楼二次装修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综合楼二次装修建设工程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8]5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资金以外,其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位于大柘镇柘东路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综合楼进行深化设计和装修施工,面积2891平方米,主要包括:医院室内公共部分、病房及辅助用房的天花板、地面、墙体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消防、电气、防雷、中心供氧及特殊医疗用房(传染病、DR室、检验室)等的装饰装修;采购设备主要包括:护士站呼叫系统、电教设备、中心供氧系统、电气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配套设施等。

2.2工程投资总额:327.56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2.4 工期要求: *** ,其中:设计工期为 *** ,施工工期为 ***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 (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的独立法人企业;

注:按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条件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自 *** 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1至5.2.14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 *** 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9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3年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格式二);

5.2.12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2.1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14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述5.2.1至5.2.14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属于联合体成员方的材料还要加盖成员方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

报名时,以上资料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 *** 至 ***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上午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慢性病防治站

办公地点:平远县大柘镇柘东路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 日期: ***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x
发布人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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