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8040070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18)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黑山县供水工程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黑山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18)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黑山县薛屯乡、芳山镇、白厂门镇、段家乡、新立屯镇、英城子乡、四家子乡、绕阳河镇、大虎山镇、姜屯镇、无梁殿镇、胡家镇、八道壕镇、镇安乡、大兴乡、励家镇、太和镇、新兴镇、常兴镇、半拉门镇等20个乡镇35个村屯。

2.3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涉及到黑山县的20个乡镇,共有35项工程,其中抗旱工程6处,泵站工程8处,自排闸2处,中小河道2处,排水渠系17处。具体内容详见<黑山县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内,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黑山县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的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国家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水利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备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3投标单位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242018328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4.3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国家注册建造师 *** (含 *** )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施工员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相同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相同工程业绩)、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个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以便采购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13上午10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8413上午10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供水工程管理总站

联系人:李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话: ***

    真: ***

 

  期: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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