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龙门县龙潭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惠财农综【2017】23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财政局
  招标人 龙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7年龙门县龙潭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财农综【2017】23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2017年龙门县龙潭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龙门县龙潭镇。

(四)工程造价:4191513.60元人民币。

(五)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龙门县龙潭镇,涉及龙潭镇石坋村、左潭村、禾仓村、土湖村,共4个行政村,建设规模3000亩。建设内容有衬砌灌渠11.844km,衬砌排渠1.343km,开挖疏浚土沟2.9191km,修建机耕路0.541km,修建下田机耕引桥65座,过路涵5座,分水闸6座,公示、标志牌1项,改良土壤0.23万亩。(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衬砌灌渠11.844km,衬砌排渠1.343km,开挖疏浚土沟2.9191km,修建机耕路0.541km,修建下田机耕引桥65座,过路涵5座,分水闸6座,公示、标志牌1项,改良土壤0.23万亩。(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150日历天。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各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证;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含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 。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4、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建管〔2010〕245号)要求,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且在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9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然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水建安B类);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若报名条件中职称一栏有专业要求,职称证书无体现者,则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证明其相应专业)、身份证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复印件;

9、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复印件;

10、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含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1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1、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及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网页截图件);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中放复印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民营经济报、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踏勘现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踏勘现场,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增龙公路1号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601、602、603室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东门路11号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2017年龙门县龙潭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龙门[2018]019
报名开始时间 *** 09:00:00报名结束时间 ***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09:00:00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0 16:30: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16:30:00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16:3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 08:30:00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09:30:00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0:00:00
开标时间 *** 11:00:00开标地点1号开标室(龙门分中心)
评标时间 *** 11:00:00评标地点2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
  发布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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