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污分流工程(2018)三标段日照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实施日照路、兴海路、云海路、莒州路、艳阳路、衡阳路、济南路和兴海社区4号暗渠共计9条(处)道路雨污分流工程,道路长度15.89公里,新建管渠34.59公里。

2.2建设地点:日照路、兴海路、云海路等9处。

2.3招标范围:雨污分流工程(2018)三标段日照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办理工程审图合格证等手续。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5683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以上三大员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可以对项目设计任务进行合法分包。

3.5投标人可对本次雨污分流工程四个标段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最多中标两个标段,先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参与后开标段的评审。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22日至20180413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zggzyj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doc);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窗口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4131030分,地点为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日照市济南路269

联 系 人:刘晓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日照市济南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

联 系 人:庄宜霖、刘轮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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