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杨稍沙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8011
一、招标条件
白银市平川区杨稍沙沟治理项目已由白银市水务局以市水发〔2017〕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白银市平川区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方案的批复:市水发〔2017〕203
(二)建设规模:新建提防24.49公里,其中杨稍沙沟主沟新建堤防16.724公里,杨稍沙沟支沟新建堤防5.157公里,吊沟沙河段新建堤防2.603公里。
(三)招标内容: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四)建设地点:红沟村、毛河洛村、吊沟沙河毛卜拉村、小水村、兄弟村、老庄村、中和村、马饮水村、双铺村、焦口村
(五)资金来源:中央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
(六)工    期:总工期 ***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5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红沟村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757.6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2312.2m);
第二标段:毛河洛村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495.36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383.59m)、吊沟沙河毛卜拉村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917m) 、小水村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383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1670.55m)、兄弟村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533.8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1152m);
第三标段:老庄村庙河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763.1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757.5m)、中和村段(右岸新建护岸1539.3m);
第四标段:马饮水村郎山段(左岸新建护岸1199.26m,右岸新建护岸1609.8m)、双铺村华岭沟段(333县道北侧左岸新建护岸工程725.3m,333县道北侧右岸新建护岸工程717.6m);
第五标段:双铺村下河段(左岸新建护岸668.2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1786m)、焦口村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487.1m)、焦口沟支沟段(1段左岸新建护岸工程176.5m,2段右岸新建护岸工程133.3m);
第六标段:对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建设任务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二)第一至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近3年有2项(含2项)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上述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三)第六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含 *** )以上资质,近3年有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四)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五)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各投标单位最多可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标段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 *** 00时00分至 *** 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 00时00分至 *** 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 *** 上午9: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 3 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3138 2405 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小时前递交,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包)对应的8位数字“投标登记号”(仅填写8位数字,不得有汉字、标点符号等其他信息)。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16:30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 *** 进行查询处理。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银市平川区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乐雅路91号
联 系 人:欧锦龙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上海路69幢5-6-102
联 系 人:唐芮洁   李钰琦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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