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招标序号:庆建招[2018]14号 一、 庆元县庆元林场 的建设项目庆元巾子峰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工程-龙源管理区景观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庆发改投【2015】2号,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已落实。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庆元巾子峰森林公园; 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3129435元(含暂估材料161994.40元,暂估材料不下浮)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是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18 年3月1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相关款项及缴纳 1.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前附表三。 2.交易席位费320元。交易席位费缴纳方式及要求:席位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交纳到交易中心;或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1000015435743)。 3.资料费现场收取。 八、本工程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上午09时30分 九、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庆元县庆元林场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屏都街道八都大街18号 地 址:庆元县过境公路107号4楼 电 话: *** 电 话:( *** ) 联系人:周伟 联系 人:王永伟 吴小芬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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