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菏泽—东明县)治理工程二期已经菏泽市水利局以“鲁发改重点[2017]920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东明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方案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工程施工标: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菏泽—东明县)治理工程二期标段内容: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菏泽—东明县)治理工程二期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河道治理28.95公里,新建跌水1处,改建水闸1座、生产桥15座。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 *** 及以上建造师(本单位注册)。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本工程施工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第8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 08:30:00~ ***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菏泽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支行 账号:37050181640100000128 投标单位将汇款凭证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并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东明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勇泉联系人:卫梦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46975969@qq.com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五四路中段70号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运署街16号

发布时间: ***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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