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汽车站迁建道路工程A线 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投资【2012】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兴田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田县汽车站迁建道路工程A线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约3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汽车站迁建道路工程A线施工招标及其相关服务;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37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37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73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03月13日至2018年03月19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03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03月28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五楼,邮编: 3661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郑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帐 号: 35001647507052504764
开户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