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35号文及昆政办(2017)113号,项目管理方为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补助比例为100%,中央下放其他企业补助比例为50%,中央补助以外的资金由移交企业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为保证工程质量,待设计单位完成正式施工图后,由发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确认规格、型号、材料材质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采购。
2.质量保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该工程由于是城市给水项目,缺陷责任保证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本次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1) 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资质或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 *** 及其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提供2014年至今承担过的城市供水/给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城市供水/给水项目业绩1个。
(2)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 及其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提供2014年至今承担过的城市供水/给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城市供水/给水项目业绩1个。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2014年至今承担过的城市供水/给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1个或城市供水/给水项目业绩1个。
(3)业绩材料为已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各公共资源网上下载发布的中标公示,以上两项内容需一致方为有效。
(4)同时满足(1)、(2)、(3)项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项目经理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3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3.4本项目可以组成设计和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以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7云南省外企业需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5号公告《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入滇备案登记证,提供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
3.3.8投标人至今未被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或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列入过的无论是否处罚期满的都将禁止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5:15至 ***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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