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审[2018]28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8]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1)环境整治核心区总面积约15公顷;亲水平台占地面积189平方米,绿化面积80平方米,亲水平台滨河步道占地57平方米,竹廊1个,木座椅4个,毛石座椅2个;

2)改造提升护坡237米;

3)道路改造总长237米,占地面积为474平方米;原有停车场改造占地面积2461平方米,临时停车场占地面积695平方米,自行车停车场占地面积281平方米;

4)会场改造工程面积2161平方米,自行车停靠点10个;路铺设约200米,增设景观地灯30个,太阳能设备路灯70个;建设厕所约30平方米;

5)自在楼改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管线迁移3200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任务。

2.3工程地点: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

2.4建设工期: ***

2.5承包方式:采用EPC(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等)工程总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含 ***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含 ***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景观或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养护管理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或以上(外省的注册建造师须是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或以上(外省的注册建造师须是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2必须分别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6)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 *** 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各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因本项目施工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要求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20183 12 日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时<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24号<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实相关原件,同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施工现场踏勘,后到业主处盖章确认(现场勘查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纸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32618:00 时止。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如联合体,则由牵头人)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指引详见网站有关建设工程的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288:30时到2018年3289:30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南口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24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日期:2018 3  7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1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2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附件二、

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身份证号:                     ,于             日已对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期: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盖章)    

日期: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8  3  26  18:00 

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3  26  18: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3  26  18:00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183 18  18:00 

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

 2018  3  28  8:3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  3  28  9:30 

开 标 时 间

 2018  3  28  9:30 

 

  相关附件2梅县区南口镇侨乡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docx
  发布人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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