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峰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已经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双发改投[2017]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峰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峰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145㎡,主要包括医疗戒毒、收戒会见、培训、行政管理及附属用房等设施
2.4 总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63.25万元
2.5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地质勘察、设计等
    具体范围及内容:包括详勘、施工勘察、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红线图内所有建筑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节能、弱电智能化工程、装修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室外环境、绿化、景观照明等、道路、室外广场、综合管线等设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报批报建、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配合、服务及指导工作)
2.7 勘察设计费:本招标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62.9万元。
2.7.1 设计费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综合报价为   元(此综合价为全费用价格,包括附属工程等全部设计内容
2.7.2 勘察费用:勘察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综合报价为   (此综合价为全费用价格
2.7.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8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 *** ,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及设计概算) *** ,勘察 ***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做相应计划调整。 
2.9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规划要求及概念方案设计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方案文件深度达到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具有国家 ***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投入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0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0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或相应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职能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33号令)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 *** 元);
5.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 4 月 3 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 *** )。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3  13 日~ 2018 4  3 日17:00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4 月 4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设计补偿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中标人不予补偿,对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二万元、一万元作为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所有的设计单位必须保证其设计方案(包括评标结束后可能的修改方案)知识产权归方案征集单位所有,并保证其提供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峰县公安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大汉路与娄星北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8-821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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