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新区道路绿化及人行道铺筑工程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新区道路绿化及人行道铺筑工程项目已由长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2018]4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编号:XJJ(CW)2018016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长武县新区道路绿化及人行道铺筑工程项目
3.2建设地点:长武县县城
3.3项目概况:昭仁大街东段绿化面积为7000平方米;陶谷南路绿化面积为2439平方米;沧海路绿化面积为6100平方米;陶谷路绿化面积为94平方米;铺装面积为1922平方米;公租房前绿化面积为21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面积为3119平方米。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1标段为:昭仁大街东段绿化提升工程;
2标段为:陶谷南路绿化工程;
3标段为:沧海路两侧绿化工程;
4标段为:陶谷北路东侧人行道铺装及绿化
5标段为:公租房前人行道铺装工程;
监理标段:长武县新区道路绿化及人行道铺筑工程项目监理
3.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全部内容
3.7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67.94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具备:
1-3标段为需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监理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无在监工程。
所有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2具有相应的设备及管理能力;
4.3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
4.4一个投标人只能同时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4.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申请人于2018年 03 月 12 日—2018年 03 月 16 日(每日8: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8室
6.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携带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1个及1个以上(附合同),省外建筑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证件在出示时除资质证件外均为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除以上资料外各标段还应携带的资料:
1-3标段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注册所在地及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经理职称证;
4-5标段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者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及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
监理标段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者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咸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乔东冬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转806
备案机构:长武县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