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邢台南宫市农田秸秆防火监控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邢台-南宫,所属行业分类:监控,采购业主:南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HBCT-XT20180308-02,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宫市东进街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第二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CT-XT20180308-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人名称:南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南宫市凤凰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钦梅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新市区富昌乡西五里铺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志娟
采购预算金额:3226748.00
采购用途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供应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供应商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开始报名期限内在页面上点击“信息”加盖企业公章有效;4、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宫市东进街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2楼,电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时刻说明: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 *** 02:00
开标时间: *** 02:00
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宫市东进街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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