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印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铜发改生态【2016】33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印江自治县银丰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省印江自治县银丰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铜仁市印江县
2.2 项目规模:一标段:合水镇 二标段:朗溪镇 三标段:中兴街道办事处四标段:紫薇镇
2.3 监理服务期限:18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时00分 至 ***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时00分 至 ***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 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分中心网 、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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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贵州省印江自治县银丰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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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印江自治县行政中心大楼 | 地址: | 铜仁市碧江区军分区旁 |
邮编: | 555200 | 邮编: | 554300 |
联系人: | 何天玖 | 联系人: | 吴佳蔓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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