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2018年沿海基干林带修复项目已由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宁政办[2017]264号文)、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鼎政办[20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福鼎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前岐、山前、佳阳、沙埕、白琳、龙安、店下、太姥山、硖门等9个乡镇;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总面积22312亩,其中:前岐镇2559亩、山前街道1032亩、佳阳乡2951亩、沙埕镇5971亩、白琳镇288亩、龙安710亩、店下镇6075亩、太姥山镇1099亩、硖门乡1627亩。工程预算造价11779312元,其中:第一标段的预算造价1901685元;第二标段的预算造价1958375元;第三标段的预算造价2021662元;第四标段的预算造价2128695元;第五标段的预算造价2011593 *** 元。
2.3工期:①林地清理:2018年2—3月;②整地挖穴:2018年2—3月;③第一次抚育补植:2018年3—5月;④第二次抚育补植:2018年10—11月;
2.4标段划分:六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建设面积为3591亩,工程预算造价1901685元;第二标段建设面积3630亩,工程预算造价1958375元;第三标段建设面积4062亩,工程预算造价2021662元;第四标段建设面积3933亩,工程预算造价2128695元;第五标段建设面积3793亩,工程预算造价2011593元;第六标段建设面积3303亩,工程预算造价1757302元。
2.5招标范围:福鼎市2018年沿海基干林带修复项目,具体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以作业设计说明书为依据;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森林抚育规程》(GB/T15871—2013)标准及《作业设计》有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含有造林绿化、营造林、林木种植、森林抚育等相关资质。
3.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林业工程师专业包括:林业或营林专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至 ***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以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各投标企业在购买标书后需将已支付标书支付信息(流水号)出来并加盖公章,以供招标代理现场进行交易编码的验证。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汇达投标书中指定账户(北京时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④或银行保函形式;⑤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9时00分 ;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
6.4.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包封,包封上注明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以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6.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电子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林业局;
地  址:福鼎市南大路115号;
电  话 ***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万辉嘉园7栋3梯308;
电        话 *** ;
联   系   人:   季庆旺  。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
帐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230 1001 0000 0118 32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林先生、陈先生。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鼎市发改局、福鼎市林业局_
地点: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福鼎市住建局大楼、福鼎市南大路115号
电话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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