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81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周发改审批【2017】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周宁县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 周宁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819.3万元,本次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1603.10万元

2.4建设工期:合同工期 *** ,其中 *** 0日前工程完工进入调试运行阶段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周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对现有的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效果进行提升,将原有的接触氧化工艺修改为A2O工艺,并废除人工湿地。采用“高密度澄清池+纤维滤布滤池”的提标改造工艺。

提标改造工程规模:10000m3/d

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

1、现状构筑物提标改造工程内容:

①将原有的接触氧化池改造为厌氧/缺氧池;②改造现状初沉池;③改造现状脱水机房;④改造紫外线消毒池;⑤新建好氧池;⑥新建二沉池;⑦新建鼓风机房;

2、新增提标改造工程内容:

①新建高密度澄清池1座;②新建纤维转盘滤池1座;③新建配电房及控制室。

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A排放标准。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6.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308:00:00至2018年2月22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14 09 时 30 分;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份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启用备份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0095。
    5.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 分包

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且该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或具备施工资质但未达到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中标后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承包人应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2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递交用途应备注招标编号(FJTC-1811002),否则视同未缴纳,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保证金相同的投标保证保险,且符合以下要求: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企业,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7.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仙溪村129号 邮编:355400                     

电话: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邮编:350001

电话:

联系人: 庄言、袁红菊、黄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407003009022040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监督部门: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93-9515,QQ:3588424946、 窗口212联系电话:0593-2290-863。电子标书制作等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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