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投资人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经通过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鄂州段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7〕54号)批准黄石市人民政府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黄石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以项目工可核准批复为准) 本项目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湖北省省道规划纲要(2011~2030年)》(鄂政函[2012]309号)“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布局方案中14条武汉放射线的第6条射线。也是湖北省、黄石市“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投资人BOT(基础设施特许权)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组织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简称“独立投标人”),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投资人按《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经招标对承担施工任务的,资质和能力均须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项目实际施工管理的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对实际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进行核查。招标人或委托的机构将核查情况报省级交通运输监管部门。 3.2 财务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独立投标人2016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90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总资产、净资产以联合体成员合计值计算),2016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90亿元,且联合体各成员方净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45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 *** 1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且不得少于一年。 3.3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以各成员投融资能力合计值计算。 3.4近十年内具有1条5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业绩可以累计)。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2014~2016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湖北省的公路建设市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及法人代表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此证明开具期须在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标日前)。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得少于一年。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办理网员注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网址:http://www.hbggzy.cn)。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3月9日至 2018年3月15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0901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人民政府 地址:黄石市黄石大道183号 邮编:435000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