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8040018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平县2018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朝阳市水务局以关于建平县2018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朝水发[2018]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平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平县2018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富山、万寿、哈拉道口26个乡(镇、街道)85个行政村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建筑及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配电工程;本项目共划分十个标段,一至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建筑及安装工程(东城街道等9个乡镇);二标段:建筑及安装工程(建平镇等7个乡镇);三标段:建筑及安装工程(黑水镇等10个乡镇);四标段:一体式井房采购及安装;标段:潜水电泵、电缆线采购;标段:启动控制柜超声波流量计采购;七标段:水泵泵管采购;标段:施肥罐过滤器采购;标段:Ф90、Ф110、Ф160PVC管材及管件采购Ф63PE软带、Ф16内镶式或贴条式滴灌带及管件采购;十标段:配电工程。

2.4工程规模:共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

2.5工期要求: *** 开工至 *** 0日竣工,计划工期24 *** (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中级及以上);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水利专业、经省部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相应材料或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

3.3十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有效的承装、承修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3.4一至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含)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标段、八至十标段投标人应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15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其中必须提供一个节水灌溉工程项目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在高法失信查询系统被列入失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836日至20183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4.2投标报名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4.3条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建平县水务局建管股(819房间)进行投标报名登记;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4.3条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复核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投标报名情况汇总表于报名时间截止时及时反馈至市水务局招标办。

4.3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4.3.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2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必须都是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署的

4.3.3一至标段、十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为准);一至标段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件[项目班子成员应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以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含1年))或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1年))为准;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职称评定审批表)和毕业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上岗证书;公司所提供的人员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同时参与了招标人同期发布的其他水利项目的投标,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班子] ;十标段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高压电工、特种电工、安全员)的相关证书;项目班子成员应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以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含1年))或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1年))为准;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班子成员一致;

4.3.4四至九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2017年1月以后的);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以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业主单位评价原件为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官网查询记录(七标段除外);

4.3.5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一至标段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标段、八至十标段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各标段合同估算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请于201836日至20183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610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注意事项

7.1中标企业在中标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后还未能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延续到下一中标单位;

7.2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进场施工等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平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联系人:田作兴    

 话:0421-7815125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冬敏

联系电话: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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