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前期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建 设 单 位: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2月
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前期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越发改函[2017]20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前期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前期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华宁里46号
四、项目概况:项目投资总额2588.55万元。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华宁里46号。本项目属于拆除工程重建项目,其中拆除建筑面积为2584平方米;重建总面积为3385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84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部分为地下室建筑面积801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8-1167】招标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华宁里46号,主要建设内容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前期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围墙施工:根据《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的规范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设施工围墙,并按要求做好宣传广告等;
2、房屋拆卸工程:将现有旧房屋、人防设施及临时设施拆除,采用机械拆除为主、人工拆除为辅的拆除方式(工程量清单中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比例为9:1,结算时不做调整),并负责将拆除废料外运。同时监测周围房屋或构件,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向周围群众出具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按考古要求,把现有地面下一定深度的土方(包含旧基础等)开挖并外运(暂定 立方米),具体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不得有异议。
4、供电永久迁改:根据越秀区供电局批复的供电迁改方案及图纸,将项目现场临时架空低压供电线路下地施工,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接地隐蔽工程、电气连接、电缆管井通道及附属设施等,确保线路安全可靠,符合验收要求,同时做好线路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报监手续、占道挖掘、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送电手续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关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工程资料的质量及份数必须达到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备注:该工程位于内街,通道及场地有限,请自行考虑交通及材料堆放问题。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宁里46号越秀区应急(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前期零星工程施工总承包1472985.44元,其中房屋拆卸部分751760.36元、供电永久迁改部分721225.08元。房屋拆卸工作内容包括围墙施工(围墙约145米,高约2.5米)、基础拆除及废料(拆除面积约2584平方米)、土石方清运(开挖约1660立方米、拆除废料及土石方外运约3600立方米),供电永久迁改线路为低压380V。(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1472985.44 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2月12日11时00分至2018 年3月7日11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与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3月7日 10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8 年3月7日11 时0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 2018 年3月7日11 时00分,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7日 12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9 日 9 时 30 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局/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九、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与我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我司自愿放弃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