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批准,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K61+880~K62+007右侧边坡抢险治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K61+880~K62+007右侧边坡抢险治理

(二)项目地点:贵州省毕威高速公路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5154740.00元

(五)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建设规模:贵州省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六横” 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省西北部的重要快速通道;公路起自毕节城南龙滩边,接厦蓉高速毕节至生机公路,经坝口、赫章、止于威宁县城北草海镇周家院子,接昭通至六盘水高速公路,全长约125.5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该项目于 *** 召开了交工验收会。 毕威高速YK61+880~YK62+007段(项目建设期的里程桩号)为挖方路基,该段边坡第 *** 设置6米高上挡墙,挡墙顶采用1:2坡比放坡,边坡采用4.5米长Φ 76钢管注浆加固,(间距1米*1米),坡面采用喷播草籽防护,机耕道改移至边坡坡面平台处。 该段边坡YK61+930~YK61+980段右侧第 *** 挡墙出现开裂、YK61+930~YK61+940段出现垮塌、YK61+930~YK60+000段右侧挡墙顶边坡出现越顶挤出现象,第二、 *** 边坡坡面出现下座、溜坍,坡面出现多条裂缝,机耕道砼路面出现多处开裂,坡口外龙凤村委会院坝及场坪开裂严重,开裂最远处位于YK61+980右侧约112米处,为保证边坡稳定及行车安全,急需对该段边坡进行治理。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K61+880~K62+007右侧边坡抢险治理;标段编号: S5200000000014652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二)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K61+880~K62+007段右侧边坡抢险治理,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合同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 BPQX 边坡抢险治理,施工图所示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计划工期:3个月,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为养护工程类别)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 6.投诉举报的处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 *** 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 *** 至 ***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500.00元,参考资料(仅限公路交通工程)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11时00分00秒。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毕节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18楼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联系人:毕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心该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该项目联系人电话 *** 5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日期: ***
重要提示:

1、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查看服务指南里的数字证书。

2、报名前请先到下载专区,下载贵州CA电子签章工具和数字证书驱动安装。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从公告处预览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仅供浏览,若要投标,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购买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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