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2018A21
一、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的建设项目遂昌县湖山乡姚岭村柴棚垦造耕地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遂政发[2018]6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次遂昌县湖山乡姚岭村柴棚垦造耕地项目 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经同意招标人采用邀 请 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遂昌县湖山乡姚岭村柴棚 ; (2)建筑规模:本项目规划总面积:10.4193公顷(156.2895亩),规划新增耕地面积:9.877公顷(148.155亩);其中规划新增水田面积:9.877公顷(148.155亩)。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4)工期要求: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5)招标控制价:603.3225万元【含不可预见费: 17.5725万元】; (6)质量要求: 合 格 ;同时应达到《浙江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修订)》浙土资办[2014] 79号文件、《丽水市垦造水田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丽土资发[2014]29号文件及《遂昌县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办法(修订)》遂政办发[2017]57号文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另要求水田灌水三天以上不漏水及种植水稻或水生作物两年以上 。 四、受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2017年度遂昌县国有投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 5、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8 年 2 月 27 日起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400元人民币。 2、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 项美琴 联系电话: *** *** (661939)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 □是 否 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工程款支付方式:项目资金按遂政办发[2017]57号文件规定拨付。工程过半和质量合格,资金支付30%;县级验收合格后支付40%;项目竣工结算时,支付20%;另10%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的,在附县农业部门的种植验收意见后给予支付【不可预见费不计入工程款预付款的基数】。 4、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5、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承包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6、本工程开标时间:2018 年3 月7 日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c.lssggzy.com/scweb/ 招标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陈松 联系人:项美琴 电 话:664518 电 话:( *** ) 地 址:遂昌县湖山乡湖山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98号三楼
本公告发布时间: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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