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河底镇(新生村、夹沟村、南河村、段庄村、席洼村、西原村、地坪村、牛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河底镇(新生村、夹沟村、南河村、段庄村、席洼村、西原村、地坪村、牛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8】02-26-3号;

        代理机构编号:ZPLY-18-025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河底镇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河底镇牛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标段:河底镇西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三标段:河底镇席洼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四标段:河底镇地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五标段:河底镇夹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六标段:河底镇南河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七标段:河底镇新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八标段:河底镇段庄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6预算金额:一标段约63 *** *** *** *** *** *** *** 万元; 

2.7建设内容:洛宁县河底镇牛头村机电井1眼、管理房1间、供水站1处、配套水泵1台等配套设施,铺设管网2610m,安装入户50户;西原村机电井1眼、管理房1间、供水站1处、潜水泵1台等配套设施,铺设管网4700m,安装入户100户;席洼村机井1眼、管理房1间、供水站1处、水泵1台等配套设施,安装入户100户;地坪村机电井1眼、管理房1间、供水站1处、潜水泵1台等配套设施,铺设管网5925m,安装入户206户;夹沟村机电井1眼、管理房1间、供水站1处、潜水泵1台等配套设施,铺设管网2610m,安装入户170户;南河村管理房1间、供水站1处、水泵1台等配套设施,安装入户230户;新生村机电井1眼、水源池1座、管理房2间、供水站2处、水泵2台等配套设施,安装入户100户;段庄村机电井2眼、管理房2间、供水站2处、水泵2台等配套设施,安装入户288户;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施工工期: *** ;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2付款方式:4+3+3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良好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提供水利专业五位关键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
    3.4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位关键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17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 *** 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7投标人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3.8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500元/套,图纸按成本费用收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以下资料原件备查,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位关键人员岗位证;
    5)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位关键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以报名现场查询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7)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算起);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9)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所附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其它有关说明请咨询现场报名处。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址:洛宁县河底镇

人:李先生

   话: ***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12幢长城花苑2-1104

人:高女士

   话:

   箱:hnzpjsly@163.com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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