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 共 招字(2018)08号

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共青城市三中心一馆室内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建设。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共青城市三中心一馆室内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共青城市;

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750万元,建筑面积约15000㎡。

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采购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6、计划工期: *** 。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 *** 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7、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的企业参加投标。

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不超过二家,如为二家,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

10、省外设计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拟任项目部必备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经理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以及“八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12、投标人须按赣检发预字【2013】4号文要求,在开标前到其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投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本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在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600元,现场收取。

报名所需材料:介绍信、法定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单位的,牵头单位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证件及身份证原件、设计负责人的证件及身份证原件、施工项目经理的证件及身份证原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省外进赣备案材料、“八大员”的岗位证及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人员的社保证明;以上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00时整,地点为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79243990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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