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3311662.8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叁拾壹万壹仟陆佰陆拾贰元捌角整)
二、招标文件中工期为240日历天现更正为210日历天;
三、图纸附件技术规格书中“总体要求”第五条“除了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包含桩基础检测、钢结构焊缝检测、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消防工程第三方检测)”更正为“除了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包含桩身完整性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钢结构焊缝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消防工程第三方检测)”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