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水镇桥亭村桥垭路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配套及村民集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龙水镇桥亭村桥垭路道路工程

    2.2 项目地址: 大足区龙水镇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工程大足区龙水镇桥亭村桥垭路道路工程,为“大足区2017年农村公路(含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的子项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5Km,4.5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1653463.60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示范围所包括的土石方、路基、路面、管涵等工程的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条件:业近三年(指工程竣工时间为2015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关施工业绩

3.3 财务条件:需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计通过的近一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 起,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24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指定位置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8 2 28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3191300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大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5.2其他事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发布。

l联系方式招标人: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水镇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联系人:粟先生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水镇桥亭村桥垭路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区级财政配套及村民集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龙水镇桥亭村桥垭路道路工程

    2.2 项目地址: 大足区龙水镇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工程大足区龙水镇桥亭村桥垭路道路工程,为“大足区2017年农村公路(含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的子项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5Km,4.5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1653463.60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示范围所包括的土石方、路基、路面、管涵等工程的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条件:业近三年(指工程竣工时间为2015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关施工业绩

3.3 财务条件:需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计通过的近一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 起,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24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指定位置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8 2 28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3191300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大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5.2其他事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发布。

l联系方式招标人: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水镇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联系人:粟先生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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