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小区项目已由丰城市人民政府丰府办公文处【201834号文审批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安工程概算投资为66000万元。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包含丰城市商贸物流城A-a-4-1号地块和E-a-5号地块,其中:A-a-4-1号地块北临隆兴大道、南临文安东路、西临太阿南路、东临龙泉南路,E-a-5号地块北临天禧家园、南临剑桥大道、西临莲溪路、东临龙泽大道。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148㎡,总建筑面积约2630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817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4902.6平方米,住宅建筑单体装配率≥30%。

其中A-a-4-1号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H80米,绿化率≥30%,用地面积约75亩,建筑面积约约167841.6㎡,拟建设25层、26层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地下室(含人防);E-a-5号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H24米,绿化率≥30%,用地面积约111.22亩,建筑面积约约95234.4㎡,拟建设2层、4层多层建筑。

(4)招标范围

①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园林绿化等工程)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③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最终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5)质量标准:达到宜春市级优良工程。

(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4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04月,计划竣工日期:2019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方、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

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组织结构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需押证上岗),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类专业)职称;

项目关键岗位(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

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身份证;

⑦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⑧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勘察、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完成项目总建筑面积16万㎡(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一项。

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

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

投标人提供200911日以后中标的省内工程项目作为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④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要求的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②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携带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于20180214日至201802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00,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800/份;报名时应提供3.1~3.4要求的资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2015年新标准证书复印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30609时3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zj.gov.cn/)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方式:

址:江西省丰城市龙光东大道人才教育小区41栋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

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A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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