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审计局、地税局等十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利局、审计局、地税局等十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已由鹤发改城市【2016】259号文、鹤海绵办〔2017〕1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利局、审计局、地税局等十个单位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卫生防疫站、市审计局、市水利局、规划院、开发区管委、热力二站、地税局、中医院、市档案局、畜牧中心
2.3 投资概算:约882万元
2.4 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
施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期和国家相关规定的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工期: ***
监理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8 标段划分:
施工:SGZB-2018-030
一标段:卫生防疫站、市审计局、市水利局、规划院、开发区管委、热力二站
二标段:地税局、中医院、市档案局、畜牧中心
监理:JLZB-2018-0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资质要求: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00万元以上的海绵城市类(项目名称需包含海绵城市字眼)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3.1.4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1.5 信誉要求: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3.2监理标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或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 *** 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或者市政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近三年( *** 以来)至少监理过一个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或者市政项目(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3.2.4 提供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以实际注册年限提供);
3.2.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注:不良、通报等相关证明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请与 *** 至 *** 招标公告期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15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hbhm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1903887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