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寻招字[2018]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寻发改字[2018]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寻乌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乌县晨光镇民裕村;

2.2建设规模:投资的建设用地38000㎡(约57亩),建筑总面积14000㎡,共3栋,各建5层,设有290个床位,各项配套附属工程设施同步实施。

2.3本次招标金额:约3385万元;

2.4设计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2.5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且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绿色建筑专项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养护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注:上述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必须控制在3385万元以内(最终经财政部门审核按规定下浮后),详见本招标文件计价方法条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省外投标人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施工方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2名)、材料员、质检员;
8、(1)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2)签订《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施工建造师担任;开标现场必须建造师本人参加,并携带建造师证、考核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核查〔劳动合同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到现场核查。

2)拟派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查;

3)施工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4)①已明确在限制期内且限制区域内限制投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②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等等明确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根据法〔2016285号文及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设计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外) 等材料均须原件,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2月11至2018年2月28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到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记名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3514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国土大楼九楼) 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寻乌县江东大道27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13号永信广场10

联 系 人: 李先生联 系 人:凌工

话: *** 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投标监督机构办公电话:

20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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