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阳山县七拱镇教育创强复评基建维修工程
  批复文号 阳发改行审【2018】2号
  批复单位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阳山县七拱镇教育创强复评基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阳发改行审【2018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代建单位为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山县七拱镇教育创强复评基建维修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阳山县七拱镇教育创强复评基建维修工程

二、业主单位:阳山县七拱镇人民政府

          地址:阳山县七拱镇政府

代建单位: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阳山县人防大楼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212122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三、    建设地点:阳山县七拱镇

四、    项目概况:项目立项总投资约774.1万元。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规模:包括对镇辖区内有关学校教学楼、综合楼、塑胶跑道、外墙面装饰等进行维修改造,包括七拱新圩中学基建及修缮工程、七拱幼儿园塑胶跑道、七拱中心小学及其余教学基建及维修工程、七拱中心小学外墙面装饰工程、新圩小学基建及修缮工程、七拱通儒中学塑胶跑道及配套修缮工程、石角幼儿园基建及维修工程、隔坑小学基建及维修工程、岩口小学基建及维修工程、桂花小学基建及维修工程、七拱石角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337248.27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245368.12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404897.12元。

六、  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  万元,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担保应按阳山县投标保证管理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建市[2015]154号文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该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9、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应按阳山县投标保证管理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七拱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阳山县七拱镇人民政府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阳山县七拱镇人民政府

 

                                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0211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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